| 黔江府办发〔2008〕109号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重庆民族职业学院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了加强对重庆民族职业学院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区政府决定,成立重庆民族职业学院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宏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组 长:杨泽凌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承升 区政府副区长、职教基地管委会主任
付 恺 区政府副区长
宋志军 区政府区长助理、区公安局局长
吕文义 北京国维森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向 东 政直系统党委副书记
李安禄 区发改委主任
高 峰 区教委主任
王春华 区交委主任
龚 源 区财政局局长
彭 勇 区公安局副局长
郑敦照 区国土房管局局长
谭长军 区建委主任
杨 炼 区环保局局长
张连碧 区规划局局长
周 华 区水利局副局长
蔡 皓 职教基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胥诗友 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程举光 舟白镇党委书记
郑维国 北京国维森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许中林 区地产集团董事长
刘 东 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隆凯军 民生燃气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职教基地管委会,由刘承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蔡皓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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