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又一春天:“三个大幅度增加”——从十七届三中全会看黔江发展机遇(二)
来自: 武陵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08-11-18

   (雷 平)今年,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原本给黔江区安排了82个农家书屋,但最终只落实了31个。除黔江外,其它区县也一样,落实的项目数,都大大“缩水”。其原因是市上要求区县对项目进行资金配套,但大多区县都拿不出配套资金,故使这一项目的惠及面减小。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的投入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不但在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会安排大量的专项资金,而且在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也有大量的投入。这些项目都要求地方予以资金配套,其配套的比倒有的竟高达1:1。本来就是“等米下锅”的西部贫困区县,几乎无法予以配套。这就让一些优惠政策、扶持项目常常无法落到实处。

    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这种情况将会改变。因为,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面放开农产品市场,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使农村发展迎来了春天。中国人依靠自己力量稳定解决了13亿人口吃饭问题。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正面临新的局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突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决定》第三部分第三条指出,将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并用“三个大幅度增加”进行了诠释:一是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二是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三是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

    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是迅速的,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10年底,投资4万亿来扩大内需。其10项措施中,有7项涉及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具体内容有: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

    我们有理由相信,以中央文件形式确定的“三个大幅度增加”,一定会使农村迎来发展的又一春天。

责任编辑: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