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加大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力度
来自: 武陵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08-11-19

   (彭净)笔者11月18日获悉,自今年以来,黔江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办理案件,先后受理了区计生委申请的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30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在具体的办理过程中,区法院针对此类案件的普遍性和执行对象法律知识欠缺的特点,主要采取分区送达、区别审查、耐心解释、集中教育4种方式。由于130件案件全部是对个人征收2000元以上社会抚养费,故采取按被申请人住所地对案件进行分类的方法,按片区向被申请人送达了申请执行书、听证权利告知书。执行法官对没有提出听证申请的122件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做出了准予执行裁定后,全部送达当事人。现已有20件案件的被申请人主动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针对此类问题存在较多的乡镇,执行法官与乡镇计生办协力开展了集中教育工作,将被申请人以及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违法生育人员集中在一起,对其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让他们明白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对应的相关处罚,促进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