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关于秦廷发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自: 黔江公众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09-02-05

黔江委〔200915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

关于秦廷发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各镇、乡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党组织:

  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秦廷发同志任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刑警支队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