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四海 张群)近年来,区财政局把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资产)变动、转让进场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平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产权(资产)变动行为和部门办事程序。二是确定产权交易机构,明确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转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三是组织单位业务人员专题学习培训,强化国有产权(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意识。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国有产权(资产)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流失,依法维护国有产权(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通过以上措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资产)交易进场转让总量呈逐年上升态势,2006年至2008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资产)交易进场总额达1347.82万元。目前进场交易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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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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