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改善民生 让农家真正有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五在五心”工程系列评论之五
来自: 武陵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09-06-22

    曾几何时,一句“养儿不用教,酉秀黔彭走一遭”的顺口溜,形象地道出了黔江乃至渝东南人民生活的艰辛。在贫病交加的日子里,在老无所养的困惑里,人们渴望社会的进步,期盼着生活的改变。改革开放30年来,黔江也和全国各地一样,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蒸蒸日上。但面对现实,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弱、农村穷、农民苦仍然是黔江的基本现实。

    为此,黔江区委、区政府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响亮地提出了以“五在五心”工程为载体,推进新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其中的“保障在农家,让农民放心”工程,目的是提高农民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解决好农民看病贵、养老愁等问题,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贫有所扶。“保障工程”内涵丰富,无疑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举措和新农村建设的正确路径之一,也是为广大农村安置的一道“稳定器”、“减压阀”和“安全门”。

    首先,“保障工程”要实现病有所医,打造健康黔江。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七大又明确提出了“病有所医”的目标,再次表明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康的情怀和决心。前不久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围绕这一目标,我们必须积极开展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试点,促进城乡居民均衡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健全区、乡、村三级基本医疗服务网络,推进13个镇乡卫生院配套设施和132个村卫生室改扩建,实现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建管机制,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参保标准和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开展农民工参合异地就医报销试点,推行农民住院费报销全程代办服务,切实做好农村低保、五保人员的参保工作。到2012年,全区新农合覆盖率达到90%以上,真正实现“病有所医”的目标。

    其次,“保障工程”要实现老有所养,打造和谐黔江。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2300多年前,孟子说的话,明确提到了包括养老在内的社会保障问题。由此不难看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在养老敬老问题上的一个共同理想。目前,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去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近1.6亿,并且老龄化进程还在加速。人口专家分析,到本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国将进入到老龄化高峰。因此,如何解决好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黔江属于老少边山穷地区,养老问题历来都是一个突出问题。对此,我们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让广大农村老年人充分享受到党的阳光雨露。要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联动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使全区农村低保受益人口达到2万人以上。要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覆盖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要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分类救助制度,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6所,2010年实现全覆盖,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新建老年公寓,逐步改善空巢老人的养老条件。

    最后,“保障工程”要实现贫有所扶,打造富裕黔江。贫困问题是一个世界性课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反贫困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由于长期的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贫困问题仍然是困扰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的历史时期,黔江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结合“保障在农家,让农民放心”工程的实施,坚持整村推进、成片开发,以石黄扶贫开发示范区和市级贫困村为重点,按每个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全面完成4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任务,用五年时间基本消除3.41万绝对贫困人口,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完善区级领导联系镇乡、部门联系村居、机关干部职工联系贫困户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建立街道镇乡互动发展机制,形成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真正使农家得到保障,让农民感到放心。

责任编辑: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