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营运有奖励
来自:   发布时间: 2009-11-10

    (杨元忠)9日,黔江区政府对外发布信息,全区决定建立起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机制。根据实施方案,全区将按照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总体原则和工作方针,建立健全长效治理“四项制度、四项机制”。


     四项制度为:一是属地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属地管理举措,强化非法营运长效治理工作属地责任制。二是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三是有奖举报制度。由区财政局和区交委共同制定打击非法营运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四是“黑名单”制度。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完善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黑名单”管理系统,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及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


     四项机制为:一是日常监管机制。坚持非法营运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增强执法手段,切实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及时查处各类涉及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二是联合执法机制。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采用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跨区域联动执法、常态性联合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三是就业保障机制。由劳动部门牵头,会同交通、民政、残联等部门,大力开展非法营运人员的就业促进、困难救济、社会保障等工作。四是运力调控机制。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市场调查研究,科学规划运力投放,逐步缓解群众出行难问题,努力缩小非法营运行为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