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来自: 武陵都市报   发布时间: 2009-11-24

    (邹馥漫 田鹏飞)近日,记者从黔江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5月以来,一场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在该院深入开展。该院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以“便民、利民、爱民”为工作导向,积极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延伸性法律服务,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充分运用审判职能服务民生、改善民生,审判质量不断提升。

    为方便当事人,该院在大厅内设置了咨询台、配置休息区等便民设施,还为前来咨询、立案的来访者、当事人配备了笔墨、纸张等,以方便当事人记录注意事项、撰写诉讼文书等。法官着装规范、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他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小到一杯开水、一句问候,让群众看得见,切实感受得到。

    针对立案工作实际,在立案大厅设置大型展板公示案件流程示意图、诉讼费收费标准、司法救助流程图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诉讼成本等内容,规范立案程序,改造了立案大厅,实行了审查、立案、登记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切实做到了案件随到随立,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事项,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真正体现人性化服务宗旨。

    “司法为民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司法关注民生就是要让历经过诉讼的人民群众得到实际关怀与相应救助。该院将司法救助作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用实际行动来实现社会效果。黔江法院除实行诉讼、执行费用缓、减、免外,在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扶贫、法律救助、便捷服务措施,体现民生案件的“优先、高效、便捷”,确保无钱贫弱群体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打赢官司、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让人们从中受到“实惠”,彰显司法民生关怀。

    该院还积极设立执行救助基金,为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救助。2008年,该院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20万余元。

    今年6月12日,因事故残疾的张某双手拿着黔江区人民法院党组干警们送来的7万多元执行款,激动得泪流满面。“谢谢院长亲自为我送来救命钱,法官是我的救命恩人!这钱来得太及时了,没有这笔钱,我的孩子就要辍学了;没有这笔钱,家人为筹措医疗费不知还要在亲朋门前徘徊多少回。”

责任编辑: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