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员在田间劳作。


农户与合作社签土地流转协议。
■ “在农业产业化初期,农户不相信企业,企业也不相信农户的现象普遍存在。”
■ 在“公司+农户”演进为“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后,企业与农户通过合作社的撮合,成为共同进退的利益
联合体。
合作社向农户宣传发展模式。
现在 农企“精诚合作”
在去年7月以前,黔江区中塘乡兴泉村1组村民罗琼,还是一个在自家2.7亩承包地里自耕自营的“自耕农”。但自去年7月中塘顺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她就多了两个身份:合作社的股东和理事。
股东身份,来自于她将自家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以每亩350公斤稻谷的市场价作价入股加入合作社;成为理事,则是因为村民的信任和推选。
从那以后,罗琼的生产方式就发生改变:以前是自己估摸着市场需求种植农作物,到了上市时节再找买家,如今是在合作社的组织下统一耕作、经营土地。
黔江区区供销社业务发展科科长董世成告诉记者,在去年7月,以中塘乡为核心,黔江区共6个乡镇的1476个农户以自家承包地作价入股成立合作社,并从中产生了理事、理事长、监事、监事长等管理人员。
更重要的是,1476个农户以合作社为纽带,踏上了与绿满地蔬菜种植公司的蜜月之旅———按照合作模式,绿满地负责合作社前期的生产资料、技术规范和流动资金,以及后期的品牌包装和市场营销;合作社则按照公司意图组织农户生产。农产品销售后,入股社员以其入股比例参与分红和享受二次红利。如此,农户种植蔬菜不用投入分文现金,还不用担心市场销路问题。
这就是每天一大早,罗琼就会到村里的蔬菜基地,与绿满地公司的管理人员共同实施田间管理的原因。“我们是精诚合作。”罗琼笑称。
曾经 彼此“言而无信”
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那时,罗琼等农户不仅对各色农业龙头企业心怀成见,还曾经发誓不再相信这些企业的“鬼话”。
成见,是因为曾被忽悠。
“前些年我们上过企业的当!”罗琼的邻居、60岁老农庞梁杨告诉记者,2008年辣椒行情火爆之时,一家龙头企业来村里引导农户种植辣椒,并逐户签下白底黑字的收购协议。但到了辣椒收购时节,由于辣椒价格大幅跌落,之前信誓旦旦的企业就突然玩起失踪,成片辣椒直至烂掉也无人问津。农户辛苦几个月一场空欢喜,每亩地还白白损失价值近200元钱的种子、肥料和农药。
不仅仅是种植辣椒一场空。村民们告诉记者,前些年里,还有不少企业来引导农户种植青蒿、药材等等,但每次都是一旦收获时节行情不好,这些企业就立马“人间蒸发”,让一纸协议成为无用的道具。找不着企业,愤怒的农户就拥堵到乡政府门口讨要说法,弄得“满城风雨”。
上当多了,胆子就小了。一段时间里,名头再响的龙头企业到中塘寻求合作,农民都嗤之以鼻。
但在另一头,企业也在叫冤。一位龙头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公司某次与农户合作发展订单农业时,因后来的市场行情价远高于收购协议价,不少农户就悄悄将农产品卖给商贩,让公司费了大力打开市场后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农业产业化初期,农户不相信企业,企业也不相信农户的现象普遍存在。”西南大学一位学者说。
破局 结成利益共同体
如何让农企重建信任与合作?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庞梁杨所说的“上当”时期,由于缺少利益
社员在河里淘藕。
共享、风险分担的机制,一纸协议并没有多大的约束力,农户和企业表面上是合作关系,实际上却相互猜疑和提防。
兴泉村一农户坦承:“以前我们担心企业不按时按价收购农产品,企业却又担心我们不按时按价交售农产品。”
前述西南大学学者将以前那种“企业+农户”的合作方式,称作农企合作的“简单订单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农户和企业都有自己的“小九九”:即便农企双方都严格履行协议,但如果收获期农产品的市场价远高于当初的协议价,农户们会认为企业赚了大头而心有不甘;反之,如果农产品的市场价略高甚至低于协议价,企业又会因为农户旱涝保收而心怀不爽。
“这使得农企之间存在着非良性的博弈关系。”这位学者说,这也是“简单订单模式”难以具有生命力的根本原因。
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则改变了以往那种显得低级的农企关系:合作社与龙头企业通过资金与技术实现紧密合作,推行“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模式,将农户与企业捆绑成一个共同进退的利益整体———合作社成员将承包地作价入股,就把自己的收益与企业和合作社的总体收益绑在一起,只有坚决维护企业和合作社的利益,才能分享更多红利;企业同样不傻———只有通过合作社组织农户高效生产,才有钱赚。
“我们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蚱蜢!”庞梁杨一个形象的比喻,贴切地说明了现在农企关系的水乳交融。
【采访札记】
在农业产业化初期,除了转变农民的思维和生产方式,最需要的就是引进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提供土地并改变经营方式,提高基本生产资料的使用效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则是给农产品找到了最具现实意义的市场。
表明看,农户有土地却没有市场,企业有市场却没有土地,双方合作属于优势互补,农业产业化的推进顺理成章。
但现实并非想象的简单。农企合作虽然会有一纸协议约束,但一旦违约,分散的农户面对变脸的企业,无疑处于弱势,多半只好无可奈何地咽下苦果;而单打独斗的企业面对众多的农户,也同样无计可施———维护权益的成本太高了。
也因此,在农业产业化的持续推进中,探索和建立良性的农企关系,成为一个紧要话题。
反思以往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农企合作纠结多出的根本原因,实际上出在传统的“简单订单模式”之下,违约的风险与成本不能对双方产生足够制约力所致。
在契约精神还难以在任何角落或地带都产生普适意义的时候,利益诉求无疑是最好的约束。或者说,共同的利益结合点无疑就是最大的诚信保障。
黔江中塘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企业+农户”模式之间横插一脚,将农户和企业通过合作社连接捆绑在一起,从而使大家形成荣辱与共的利益整体———用一个比喻来说,就是三方成了拴在一根绳上的蚱蜢,惟有共同进退,才有出路。
这个思路,值得借鉴。
共同利益就是最大诚信保障
本版文/记者 颜明华 实习生 谭光月
图/通讯员董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