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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预付医疗费实施有点难
2010年 09月 03日 09:46:04  来源: 武陵传媒网

    伤者急需抢救费  理赔程序审查严


    1日,本报报道了8月29日黔江区石会镇发生的一起车祸。昨(2)日,记者再次前往黔江中心医院,采访了在车祸中受伤的邓某。据了解,在遭遇车祸的当天,其抢救费用是向别人借的,接下来的治疗费用让他一筹莫展。记者走访了黔城几家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均表示有先行垫付抢救费用的规定,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


    伤者  让保险公司先行支付抢救费用很难


    邓某说,“我家庭很贫困,没有一点积蓄。直到昨天,还没见到保险公司来给我交相关费用。”
据称,出了事故后,作为第三者的伤者根本就不知道车辆所入的是哪家保险公司,也根本无法联系保险公司立即来支付抢救费用,所以,现实中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抢救费用很难。


    保险公司  严格按规定方能办理


    记者前往黔城的几家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办理理赔的人员解释说,“先行支付抢救费用虽然有规定,但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首先,必须在交强险医疗赔偿标准总额的范围内。其次,必须由车主出示交强险合同和其他身份证件等。另外,由交通执法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由保险公司的人员实地查看伤者的伤情后方才上报审批。”


    根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要完善这些手续可能要花费一天左右,等到保险公司批准下来至少也要两天,但病人却不能等上两天时间。


    交通执法部门  伤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


    对此,记者采访了交通执法部门,一位姓陈的警官告诉记者,“对于这种情况,执法部门只能是帮忙协调伤者、车主和保险公司,建议保险公司帮助经济困难的人员,先行支付抢救费用,但我们没有行政强制权,具体做法也只能看保险公司内部如何操作。”


    陈警官还建议,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不支付抢救费用的,伤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提起先予执行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向保险公司先予执行,可以一并包括抢救费用和治疗费用,但限于车辆所投的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


    另外,向人民法院提起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并且也不一定能做到及时。解决要做到行之有效,还是需要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提出一套方案,才能保证伤者得到及时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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